1、室内共用楼梯扶手高度,自踏步中心线量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900㎜.水平扶手超过500㎜长时,其高度不宜低于1000㎜.
2、室外共用楼梯栏杆高度不宜低于1050㎜,中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0㎜.
3、楼梯井宽度大于200㎜时,不宜选用儿童易于攀登的花格.栏杆垂直杆件之间净空不应大于110㎜.
4、栏杆、扶手上下或平面转接时,宜保持衔接。
二、、材料
1、原材料的规格、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国家标准、规范的规定。
2、、制做栏杆、扶手的原材料,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,进场时应按批号分批验收。没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,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物理、化学性能试验,合格后方可使用,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。
三、结构性能
栏杆、扶手与梯段安装完毕后,其结构承载能力应能随受GBJ9规定的水平荷载0.5Kn/m,最大允许挠度值不应超过h/100(h为扶手高度).
四、外观质量
1、各栏杆、扶手连接处(焊接、螺丝连接)应牢固。金属栏杆与金属、塑料或硬质木材扶手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规。
2、产品表面应光洁,不应有毛刺、焊渣及明显锤痕等外观缺陷。
3、栏杆的装饰件切割部位,必须锉平磨光,边角保持整齐,不得留下切割痕迹.
4、栏杆、扶手直线部位应调直,曲线部位应保持流畅光滑,花型一致.
5、金属栏杆、扶手在涂防锈漆前,应清除锈蚀、油污。木制扶手应油漆防腐。漆层应均匀、牢固,不应有明显的堆漆、漏漆等缺陷。